201汉武治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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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节

【201】汉武治国(下)

从公元前118年开始,汉王朝进入了一个为期数年的调整期。汉武帝一面承受着经济上胡作非为带来的动荡,一面在思考,他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做。

他想了三年。公元前115年,他开始有动作了。

第一件事,找个借口把张汤治了罪,一逼一他自一杀。先给政一府找到了一个替罪羊。

第二件事,废除白金的货币作用。由政一府将市面上流行的白金按银价收购回来。然后,由政一府发行新币。这一次的货币是足值货币了,而且朝廷不惜本钱,在工艺上下了大功夫,那么民间再私铸的话,成本就太不划算了,币值终于重归稳定。自此,政一府统一铸造足值货币成了中国历代王朝遵循的惯例,汉武帝算是奠定了中国币制的基础。

第三件事,让张骞再度出使西域,主要是为了联合西域强国乌孙共同对付匈奴。汉武帝重新走上了拉拢外援的老路,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他不再打算像以前那样大规模对匈奴用兵了。

到了公元前112年,史籍上再次出现了战争的记录。不过这回,武帝的目标已经转向了其它地方。

公元前112年、111年、109年,汉武帝五次派兵出征,分别向南、向西、向东南、向西南、向东北,先后扫平南越(两广地区)、西羌(甘肃、青海一带)、东越(浙江、福建一带)、滇国(云南、贵州一带)、朝鲜。

这是一连串没有悬念的战争。大汉铁军四面出击,战无不胜,除却尚未被击垮的匈奴势力之外,边境再无敌手。中国的版图也随之到达了一个空前的规模。

与此同时,汉朝内部的经济状况也大有改善。

这其中,最重要的举措是公元前110年由桑弘羊推行的均输与平准两条政策。

桑弘羊其实是汉朝中期的一个重要人物。这位商人家庭里出生的孩子,十三岁就做了皇帝的侍从,因为超强的心算能力和经济头脑,一直为汉武帝所倚重。汉武帝出一台的每一项重大的经济政策,诸如官营盐铁、算缗告缗、统一铸币等等,背后几乎都有桑弘羊的影子。

而均输与平准这两条重要的改革措施,则是桑弘羊亲自执行的。

先说说这个均输。

我们知道,汉朝当时是一种郡县制和分封制的混合制度。天下有很多郡,也有很多小的封国。这些郡国每年都要向中央政一府上缴贡物。

以往,这些贡物都要运到长安去。可桑弘羊就跟汉武帝说了,你要那么多东西干什么,咱们需要的是钱。与其花费高昂的运费把贡品运到京城,莫不如干脆把那些贡品就地卖了。

于是,武帝就在各地设立了均输官,专门负责把贡物卖掉换钱。但均输官的职责还不止于此,他们卖得的钱并不直接上缴国库,而是用这些钱在周边地区贱买贵卖。这样一来,国家赚了钱,地方上也因为有了均输官的加入,不同地区之间的物价也不至于相差太大。

平准其实也是一个相似的措施。

在桑弘羊的建议下,汉武帝又设立了一个平准官。他们专管这样一件事情:看到市场上什么东西太便宜了,就大量买进来,等到它价格涨起来了,就卖出去。同样的,国家赚了钱,也平抑了物价。

总的说来,政一府采用这种近乎于国家垄断的经营方式,等于是把商机都给抢走了,商人实在很难赚钱了,其实是进一步抑制了商业的发展。但客观上说,均输和平准比算缗告缗强多了。政一府毕竟是靠买卖赚钱,而不是直接从商人手里头抢。在那个政一府缺钱的年代,似乎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况且,在一片经济混乱中,它们对于保持市场稳定也确实做出了贡献。

就这样,均输和平准就成了两条基本国策,将一直伴随西汉王朝,直至它的垮台。

好,以上我们说的,大都是汉武帝的军事和经济成就,下面我们再简单说说政治。

在历史上,汉武帝一向被认为是中央集权制度的完成者。除了用儒家学说统一思想之外,他也少不了采取一些具体的政治措施。

经济改革,牵涉的是财富,政治改革,牵涉的是权力。在人类世界里,权力永远比财富更强大。汉武帝的经济改革大刀阔斧,想怎么来就怎么来,随时可以刮一场暴风骤雨。可相比之下,政治改革就平稳得多,基本上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慢慢完成的。

这其中比较著名的一个措施,是他采纳主父偃的建议,于公元前127年颁布的“推恩令”。

本质上,它其实跟贾谊分裂诸侯王的政策没有任何区别,还是让诸侯王的封地在几个儿子手中越分越小,分到无足轻重。

从汉文帝到汉武帝,从贾谊到主父偃,汉王朝对地方封王势力的削弱工作算是完成了。而主父偃也为得罪权贵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的下场比张汤更惨。汉武帝最终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将他夷灭三族。

主父偃死后的二十年,汉朝政坛颇有点风平一浪一静的味道。虽然各种各样的故事很多,但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却始终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汉王朝慢慢地向纯粹的郡县制方向前进。

但是作为大一统王朝的皇帝,对地方长官总会有点不放心的感觉。像波斯的阿契美尼德王朝,为了对付地方总督,就派出了密探和宦官,去暗中考察各个总督。

同样的,公元前106年,汉武帝为了对付各郡守,也发明了一个官职。

这是一个在日后中国历史中出现频率相当高的官职——刺史。

刺史,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具有刺探一性一质的官职。它和郡守的关系,是分权制的一个典型范例。

首先,郡守管着郡内大大小小的事务,是地方上的最高长官。然而刺史什么都不管,他们只管郡守。

其次,西汉最多的时候,天下有83个郡。算起来,一个郡守掌管的地盘并不大。可刺史就不同了。汉武帝把他手上这个空前广大的帝国重新划分成了13个州,每个州设一个刺史。刺史只有13个,管的地盘也比郡守大多了。

但是呢,刺史的官阶却比郡守低了好多。郡守的年薪是两千石,跟中央的九卿一般大,只比三公低一级。可刺史的年薪只有六百石。汉武帝的用意很明显,让小官去牵制大官,阻止大官在地方上的为所欲为。

这又是汉武帝在政治上的一个一精一心设计。但很可惜,这样的设计几乎注定是要偏离他设想的轨道的。

因为刺史的权力实在是太大了。在古代的官一场上,实际的权力总是比年薪和官阶重要很多。因为权力可以带来财富和地位,可财富和地位却未必能带来权力。

所以,用不了多久,刺史这个官职就失去了监察的意义,而成了地方上的实际领袖。一个世纪之后,大势所趋之下,汉成帝干脆废掉刺史之职,换成州牧。州牧就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州长,年薪也升到了两千石。再到后来的东汉,又恢复了刺史一职,却连领兵打仗的权力都有了。

到那个时候,天下百余郡国头上,等于多出了“州”这样一级行政区,王朝的行政区划也就更加复杂化了。这大约是汉武帝所未曾预料的结果。

随着汉武帝经济、政治改革的基本完成,我们公元前2世纪的故事也就告一段落了。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这个大汉朝唱主角的世纪,再顺便考察一下其它没有详细讲述的文明地区在这个世纪里有了怎样的发展。请看下集——大事年表(公元前2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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