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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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新 郎
   江南梅孝廉耦长[1],言其乡孙公,为德州宰[2],鞫一奇案。初,村人有为子娶妇者[3],新人入门,戚里毕贺。饮至更余,新郎出,见新妇炫装,趋转舍后。疑而尾之。宅后有长溪,小桥通之。见新妇渡桥径去,益疑。呼之不应。遥以手招婿;婿急趁之,相去盈尺,而卒不可及。行数里,入村落。妇止,谓婿曰:“君家寂寞,我不惯住。请与郎暂居妾家数日,便同归省。”言已,抽簪叩扉,轧然有女童出应门。妇先入。不得已,从之。既入,则岳父母俱在堂上。谓婿曰:“我女少娇惯,未尝一刻离膝下,一旦去故里,心辄戚戚。今同郎来,甚慰系念。居数日,当送两人归。”乃为除室,床褥备具,遂居之。
   家中客见新郎久不至,共索之。空中惟新妇在,不知婿之所往。由此遐迩访问,并无耗息。翁媪零涕,谓其必死。将半载,妇家悼女无偶,遂请于村人父,欲别醮女。村人父益悲,曰:“骸骨衣裳无可验证,何知吾儿遂为异物[4]!纵其奄丧[5],周岁而嫁当亦未晚,胡为如是急也!”妇父益衔之,讼于庭。孙公怪疑,无所措力,断令待以三年,存案遣去。
   村人子居女家,家人亦大相忻侍。每与妇议归,妇亦诺之,而因循不即行。积半年余,中心徘徊,万虑不安。欲独归,而妇固留之。一日,合家惶遽,似有急难。仓卒谓婿曰:“本拟三二日遣夫妇偕归。不意仪装未备,忽遂闵凶[6];不得已,即先送郎还。”于是送出门,旋踵急返,周旋言动,颇甚草草。方欲觅途行,回视院宇无存,但见高家。大惊,寻路急归。至家,历言端末,因与投官陈诉。孙公拘妇父谕之,送女于归[7],始合卺焉[8]。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江南:清顺治二年(1645),改明南直隶置江南省,辖令江苏、安徽省地。康熙六年分置江苏、安徽两省。以后习惯上仍称这两省为江南。梅的家乡宣城原隶江南省宁国府,故称其为江南人。梅孝廉耦长:梅庚,字耦长,宣城(今安徽宣城县)人,康熙二十年辛酉(1681)科举人。屡试进士不第。曾任浙江泰顺县知县,不久辞归。梅工诗,善八分书,画亦旷逸有致,为王士所推重。有《天逸阁集》。见《清史稿·文苑传》。
   [2]德州:今山东省德州市,明清时为德州。宰,州县长官通称宰。孙公,待考。
   [3]“村人”句:此据铸雪斋抄本,底本无者字。
   [4]为异物:指死去。贾谊《鹏鸟赋》:“化为异物兮,又何足患?”[5]奄丧:猝死。奄;急,突然。
[6]忽遘闵凶:忽遇忧患。《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少宰如晋师曰:‘寡君少遭闵凶。’”
   [7]于归:本指女子出嫁。《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郑笺:“于,往也。”朱注:“妇人谓嫁日归。”这里指新妇重返夫家。[8]合卺:婚礼中最后一项仪式,因以指成婚。详《娇娜》注。
【译文】
江南地方的梅孝廉,字耦长,曾讲过他的同乡孙先生在德州做官时,审办过的一件奇案。
从前,某村有位为儿子娶媳妇的老人,在新媳妇接入家门后,村里的乡亲都前来祝贺。当大家把喜酒喝到初更时刻时,新郎从房里走了出来。这时,他突然看到穿着一身华丽艳装的新媳妇,快步地转到房子后面去了。他怀疑新媳妇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意图,便紧跟在她后面,追了过去。房子后面有条长长的小河,一座小桥架通两岸。眼看着新媳妇直接从桥上走了过去。新郎一看更加怀疑,急忙喊叫她,可她不但不回答,反而在远处打手势招呼他过去。新郎急忙赶过桥去,两个人前后相距只有一人多远,但总是追赶不上她。就这样,他们走了几里路,进入一座村庄,新媳妇才停住了脚步,对新郎说:“你们家冷冷清清,我很是住不惯,请你和我一起在我家暂时住上几天,以后,我们再一起回家去。"她说完,取下头上的玉簪,扣打房门,嗒嗒有声。不久,有个小女童应声出来开门。新媳妇自己先走进门去,新郎一见如此,只好也跟着她走进门来。
一进房门,使见岳父、岳母都在堂上。他们开口对新郎说道:“我们的女儿从小桥惯,一时一刻也没离开过我们跟前,一旦离开家,我们心里非常难受。如今,她同你一齐回来了,对我们的惦念是个最大的安慰。住上几天,我们一定送你们两人回家击。”说完,为他们清扫房间,准备了齐全的床铺和被褥。这样,他们便在这里住了下来。
新郎家中的亲朋宾客,见新郎走出门去好长时间也没有回来,使一齐去寻找。当他们找到新房时,只见新媳妇一个人呆在房间里,问她新郎到哪里去了,却说不知道。从此以后,新郎家中人远近寻访,却毫无消息。公婆伤心地不断啼哭流泪,都说儿子一定是不在人世了。
这样,过了有半年的时间,女家痛心女儿不明不白丢失了丈夫。于是,请新郎父亲答应,想把女儿再改嫁出去。新郎的父亲一听女家这个请求,心中更加悲痛,便说;“我儿死不见尸,如今怎么能确定他的生与死,怎么知道我儿子一定作了鬼呢?即使他真的是死了,周年以后再让新媳妇改嫁,也应该说不算晚,你们为什么做事这样操之过急呀!”女家的父亲一听这样答复,心里更加生气,于是便把此事投告给官府。孙先生听到女家的控告,感到此案情节十分离奇,一时却没有什么办法好想,只好判定让女家等待3年,在吩咐官府立案后,打发他们两家回去了。
再说,新郎住在新媳妇家,受到了很好的款待。新郎每次和新媳妇商量回家去时,她也都答应,但却总是借故不肯立即启程回去。这样一拖再拖,便住了半年多时间。后来,新郎心里愈来愈焦躁不安,怎么想都安不下心来,便准备自己回家去。他一提出来,新媳妇便再三再四地挽留他。
突然有一天,全家人上上下下都慌慌张张,似乎发生了什么危难的大事。岳父急急忙忙对新郎说道:“我们本想再过三两天后送你们夫妇一起回家去,没有料到为女儿准备的穿戴和拿的礼物没有备齐。忽然间,家门又遭到凶祸,不得已,只好先进你回去。”于是,岳父亲自送他出门。刚刚送到门口,便急忙返回门里去了,连临别时的送别话都说得简简单单。这时,新郎正想寻找道路回家去,回头再一看岳父的宅院都不见了,只看到有座高高的大坟。新郎大吃一惊,找到路便急忙回到了家。
新郎到家后,详详细细地说明了自己出走的前后经过。于是,他们便到官府禀报了事情的原委。孙先生传来了女家的父亲,告诉了新郎出走的原因,劝说他们两家合好。这样,女家答应再送女儿回到新郎家,直到这时,这对夫妻才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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